据马鞍山日报消息 为支持首套自住型住房需求、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月27日,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再次延长首套普通住房交易购房补贴期限,截止日由2018年2月28日延至2019年2月28日。
根据通知,对个人在本市市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人商品房价值或存量房(二手房)核价单核定价值1%的补贴。对高层次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在本市市区内购买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人商品房价值1.5%补贴。其中,家庭唯一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定,高层次人才由市人社局认定。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据了解,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免契税政策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已第七次延期,着实为购房老百姓节省了一笔开支。(记者 邓婷婷 通讯员 周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