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严惩扶贫领域“微腐败”
作者:     更新日期: 2017-11-24     访问次数: 11

近日,宣城市通报宣州区、广德县、泾县的7名村干部在扶贫上优亲厚友、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相关费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违规截留资金被追缴。

宣城市不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该市出台2017年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等,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的要求,对2015年以来反映的涉农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甄别核实,建立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工作指导调度机制、联络员工作机制和清单销号制度,先后排查摸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7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快查快结,一般问题线索2个工作日内启动初核,相对复杂的4个工作日内启动初核;对侵占扶贫民生款物的严惩不贷,共25批次通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63起,先后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71件、处理111名责任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6人,涉案金额超过126万元。

(责编:郭宇、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