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综合建设开发项目招商公告
2016年06月22日10:38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据马鞍山市投资促进局官方网站消息,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芜湖市交界处,成立于2010年1月,起步区面积15平方公里。园区按照产城一体、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主攻智能纺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绿色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园区工业区、生活区、服务区、休闲区已初具形态。为进一步加快示范园区规划建设步伐,决定对“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综合建设开发项目”实行公开招商,选择符合条件的投资方。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示范园区,总投资约10亿元,主要包括路网等市政建设、安置房开发建设、水系湖泊整治等,具体项目以及投资规模以示范园区实际确定的开发计划为准。
二、项目开发方式
1、投资方与示范园区指定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投资方的出资比例不超过项目公司的50%。
2、项目采取综合开发模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及相关道路景观配套,负责筹措开发所需全部资金。工程施工以及结算审计按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待单个项目符合交付条件后,由示范园区指定机构予以收购,具体收购方式在确定投资方后签订正式投资开发协议中确定。
三、项目开发基本条件
1、本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全部由项目公司投入。项目公司自身融资不足以支付项目开发款项的,投资方应保证采取提供第三方担保或提供股东借款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资金运转。
2、项目的开发期限以示范园区确定的开发计划为准。项目的建设前期手续、建设管理、资金筹措、项目验收均由项目公司全部承担。
3、项目公司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的构成
3.1 土地购置费。包括按招拍挂实际价格缴纳以及交易发生的所有费用,即包含土地中标价、契税、土地权证登记费等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所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3.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3 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费用,勘探、设计费,日照分析、交通影响分析、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淤泥堆放处理费用,测量费,交易服务费,施工图审查费,可研报告编审费,保险费,监理费等;
3.4 投资建设项目的建安费用。
3.5 项目道路红线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总图配套设施建设费等。
3.6 工程后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交易费,房产测绘费,登记费,检测费,供电设施移交费等。
3.7 管理费,由示范园区审定预算,超出部分由投资方承担。
3.8 财务费用。按借贷资金额和实际使用期限,融资成本需事先征得示范园区同意。
3.9 不可预见费。指在3.3-3.5范围内不可预见部分,实际发生的不可预见费不得超过3.3-3.5三项费用之和的3%,经示范园区审定后据实列支。
3.10 利润。按不超过3.3-3.5费用之和的3%计取。
3.11 项目收购时所产生的销售税费及附加。
4.项目收购及资金结算
4.1 项目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均由示范园区指定机构收购。
4.2 项目公司所有项目的开发成本费用在各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后,由示范园区指定机构向项目公司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款支付、土地等资源开发收益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示范园区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并在正式投资开发协议中确定。
四、特别说明
1、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意向函即视为承诺接受本公告已确定事项,不得就已确定事项提出谈判要求。
2、如意向投资方提出高于本公告的要求,或者示范园区与意向投资方无法就付款方式等相关待定事项在公告发出后1个月内达成一致的,示范园区将有权另行选择投资人,本次招商即终止。
五、投资方的确定及要求
1、如多家意向投资方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确定投资方,以选择实力最强、条件最优者;
2、如只一家意向投资方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进入谈判,谈判达成一致的,签定正式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方直接到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
每天8:30-11:30; 15:0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安徽省马鞍山承接产业示范园区投融资办公室,详细地址:马鞍山市黄山大道1168号。
七、意向投资方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方必须是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意向投资方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意向投资方截至最近会计年度(2013年或2014年)审计后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
2、近3年以来,意向投资方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两套):
1、投资意向函;
2、企业简要介绍;
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协议等);
7、提供最近会计年度(2013年或201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核准)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8、其他报名人认为必要的材料。
九、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 陈令
联系方式: 18655596627
(责编:郭宇、马玲玲)
